首页 / 环保动态 / 环保政策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自身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别要求,参照前款所述典型详细清单,在招标文件或者施工合同中编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清单详细项目。
为加大帮扶企业污染治理。支持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自愿实施的污染处理设施提标升级项目;支持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自愿实施的污染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每个项目环保专项资金申请高达到500万元。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6月29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在已经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区域,纳入重点项目名录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纳入重点项目名录的建设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企业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碳排放信息,生态环境应急信息,生态环境违法信息;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深圳市环评备案名录规定了深圳市各区(含宝安区、光明区、龙岗区、坪山区、龙华区等11个区)的建设项目环评做环评报告书、审批报告表、备案报告表和豁免类。名录未作规定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新兴产业类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生态环境部认定。未列入本名录的其他建设项目,无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
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在已经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区域,按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制定需要开展环评的重点项目名录,未纳入名录的建设项目简化或豁免环评。
纳入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名录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实施审批,未纳入本名录的建设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执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有关规定。名录未做规定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新兴产业类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生态环境部认定,是否纳入本名录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确定。
《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试行)》政策解读:在已经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区域,按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制定需要开展环评的重点项目名录,未纳入名录的建设项目简化或豁免环评。
深圳市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中分类的类别,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的分类,制定《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名录》(2021版),适用于深圳市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适用于深圳市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服务热线
18594215168
免费咨询
价格和优惠
规范条文获取
合作共赢
微信客服